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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学习竞赛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22 浏览次数: 23

发表日期:2011年5月13日          【编辑录入:base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

参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学习竞赛活动通知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从今年51日起实施。这是本市第一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对深入推进我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由市总工会主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协办,在本市职工中开展网上知识竞赛。校工会要求每位教职工积极参加,并通过OA系统将参加竞赛后得分成绩发送到你所在部门工会主席邮箱内。由各部门工会统一汇总后报校工会。

《条例》竞赛活动须知:

1、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2、竞赛内容:本次竞赛试题出自《条例》,共计50题,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3、竞赛时间:即日起至524止。

4、参赛方式:

1)竞赛期间,试题刊登在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上海工会网(http://www.shzgh.org),通过点击知识竞赛图标进入竞赛页面。

2)本次竞赛答题统一在网上进行,不采用书面答卷的形式,参赛者每人只有一次答题机会,限时45分钟,参赛者须按网页提示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全部答题后提交试卷。

5、奖励办法:

1)上海市总工会对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在答题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个人奖共设一等奖50名,赠送价值200元的奖品;二等奖100名,赠送价值100元的奖品,三等奖500名,赠送价值50元的奖品。获奖者名单将刊登在东方网、上海工会网和劳动报上。获奖者由东方网短信平台统一通知,奖品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2)校工会将设优秀组织奖6个,由校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每位参赛者工会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校工会   2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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