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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劳动合同法》颁发的通知

时间:2007-07-02   点击数:

通 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会已将其全文下载,以便全院工会会员了解和学习。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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